荀子“性惡論”與其“隆禮”實踐的牴觸
作者:周書俊
來源: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
原載于《華夏文明研討》2016年第5期
時間: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八月二旬日乙巳
耶穌2016年9月20日
摘 要:荀子雖是儒家思惟的代表人物,可是荀子的焦點思惟體系卻與孟子分歧。孟子從孔子的“仁”出發,捉住了“仁”內在的“心性”,故從“己內”的不忍人之心往論證若何達到“仁”的最高境界,得出了“人道善”的結論。而荀子則捉住了孔子“仁”的主要表現情勢“禮”,通過“禮”的實現回到“仁”,也就是說以“禮”為切進點,一旦低廉甜頭復禮便歸“仁”焉。故荀子從若何達到“仁”上往籌劃,從“隆禮”上往宰制人的行為,把“隆禮”當作歸“仁”的最高境界,構成了以“禮義”為重要特征的思惟體系。若從治理科學的人道假設而言,孟子主張向內求,從人道善的假設上往安身;而荀子則由從治理的環節上進手,從治理的層次及治理層次之間的調節上進瑜伽場地手,一個重視治理的條件,一個關注治理的具體過程。
關鍵詞:荀子;性惡論;隆禮;治理層次
中圖分類號:B222.6 文獻標識碼:A 文章編號:2095-5669(2016)05-0016-06
一、荀子“性惡論”的理論范式
荀子以“性惡論”反對孟子所主張的“性本善”,是儒家主張“性惡”的有名代表人物。孟子倡言性善,專法先王,祟尚霸道,重義輕利;荀子則倡言性惡,兼法后王,霸道與蠻橫并重,義利并行。荀子雖然亦信孔子,但與孟子卻有較年夜差異。孟子、荀子皆源于孔子均為儒學的代表人物,為何又存有較年夜差異呢?事實上,荀子“性惡論”,早就為儒者所攻伐。“昔唐韓愈氏以《荀子書》為‘年夜醇小疵’,逮宋,攻者益眾,推其由,以言性惡故。”[1]1由此可見,荀子與孟子或與傳統儒學的最年夜分歧,在于其提出了“性惡論”,其思惟在先秦百家關于人道的論斷中獨樹一幟。荀子所提出的“性惡論”,能否就意味著荀子從最基礎上否認人道不成以為善呢?非也。后儒往往以此來反對荀子的性本惡,而實際上正如王先謙師長教師所說:“余謂性惡之說,非荀子本意也。”[1]1也就是說,荀子言性惡,其最基礎緣由在于“必將待圣王之治,禮義之化,然后皆出于治,合于善也”[1]1。孔子唯“仁”,孟子唯“性善”,荀子唯“禮義”。孔子、孟子強調的是心性之始源,是“本體”,故而主張“仁”“性善”;而荀子更多強調過程,通過行為“禮”來達到“善”。關于“性”自己,荀子在其《效儒》《禮論》《正名》《性惡》《賦》中皆從“禮”上來規制,而不從“心性”上往解釋。“性也者,吾所不克不及為也,但是可化也;情也者,非吾一切也,但是可為也。注錯習俗,所以化性也;并一而不貳,所以成積也積也。習俗移志,安久移質,一而不貳,則通于神明,參于六合矣。故積土而為山,積水而為海。”[1]133~134可見,在荀子看來“心性”是不成捉摸的,故不克不及為,而只能化。而“化”必定要從外往“化”,荀子似乎更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。荀子建構的以“禮義”為焦點的理論體系,是以人的才質出發得出了“人道惡”的結論,而勸學修身,教以禮義,以達仁愛,實現其平治的目標,則是荀子化性之原由,也聚會場地是其政治之主張。荀子的性惡論雖未斷然否認人道本善,但是卻并未證明人道本善或本惡,因此在理論層面存在不成戰勝的牴觸。
孟子道性善,而荀子言性惡,兩者存在不小的差異。在焦循看來,孟子性善論較之荀子性惡論更為公道。他說:“人之有男女,猶禽獸之有雌雄也。其先男女無別,有圣人出,示之以嫁娶之禮,而平私密空間易近知有人倫矣。示教學場地之以耕耨之法,而平易近知白手起家矣。以此教禽獸,禽獸不知也。禽獸不知,則禽獸之性不善;人知之,則人之性善矣。圣人何故知人道之善也?以己之性推之也。己之性既能覺于善,則人之性亦能覺于善,第無有開之者耳。使己之性不善,則不克不及覺;己能覺,則己之性善。己與人同此性,則人之性亦善,故知人道之善也。人之性不克不及自覺,必待先覺者覺之。故非性善以施其教,非教無以通其性之善。”[2]317荀子的性惡論承認人道之惡,然又教之以善,前后相悖。如禽獸本無善,教之也不知善也。為之個人空間而能善,必其本有善,方可為善。若人人道惡,何故教之。所以說,人之性,為之即善,非由性善而何?人縱淫昏無恥,而己之妻不成為人之妻,固心教學知之也。人縱貪饕殘暴,而人之食不成為己之食,固心知之也。是性善也[2]318。焦循從人特有的“知”來論證人與禽獸之相異,具有獨到之處,既然荀子無法教禽獸為善,故任性之明證,正好證明了人道本善。但是,荀子言性惡,某種水平上發展了儒家思惟,給性本善的理論提出了必定的挑戰。
二、荀子“性惡論”的理論牴觸與其時代的“公道性”
荀子所建構的以“禮義”為焦點的思惟體系,存在著不成戰勝的內在牴觸。荀子處處尋求“隆禮”,并以“隆禮”作為解決一切問題的手腕,同時把“隆禮”看作最高的實踐任務。這種緣木求魚的做法,最終必定會導致理1對1教學論上的不自洽,甚至導致實踐上的掉敗。但是,在荀子所處的時代,這種“隆禮”的做法卻又具有必定的“公道性”。荀子從經驗上論證了“人道惡”,認為“人之性惡,其善者偽也”[1]434。“古人之性,生而有好利焉,順是,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;生而有疾惡焉,順是,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;生而有線人之欲,有好聲色焉,順是,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。然則從人之性,順人之情,必出于爭奪,合于犯分亂理而歸于暴。故必將有師法之化,禮義之道,然后出于辭讓,合于文理,而歸于治。用此觀之,然則人之性惡明矣,其善者偽也。故枸木必將待 栝、烝矯然后直,鈍金必將待礱、厲然后利。古人之性惡,必將待瑜伽教室師法然后正,得禮義然后治。古人無師法則偏險而不正,無禮義則悖亂而不治。古者圣王以人道惡,以為偏險而不正,悖亂而不治,是以為之起禮義,制法式,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,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也。始皆出于治,合于道者也。古人之,化師法,積文學,道禮義者為正人;縱性格,安恣孳,而違禮義者為君子。用此觀之,然則人之性惡明矣,其善者,偽也。”[1]434~435從中我們看到,荀子所謂的性,是與生俱來的天然天性,生而就已經存在的,即心好利、目好色、耳好聲、口好味、身好安,與告子的感官之性是雷同的,所分歧的在于荀子由此論證了性惡,而告子則無善無惡。荀子認為,若順人之性,則其性好利而辭讓亡、疾惡忠信亡、好聲色而禮義亡,故犯分亂理而歸于暴。故而學修身,講禮義之道,得禮義而后治。可是,荀子卻不清楚以下兩點:其一,借使倘使性中無善,又何故從不善而為善;其二,性若為惡,使其為善,故為戕賊其性,若戕賊其性,則認為人道可變,其性既然可以改變,雖可待師法然后正,化性起偽,為何不克不及從頭變回到“惡”。是以,荀子所謂的勸學修身,從本質上說是從裡面強加到人道之上,而遠遠不如孟子從“心性”根源著手,依附自覺檢查的約束來得徹底。荀子的這種強迫性,一旦掉往了內在的強力,便又呈現出原來“惡”的天性。人們一旦掉往了自覺為善的動力,剩下的便只是為惡的欲看與“禮義”強制之間的博弈了。
在荀子看來,性本不變,卻能化之,情雖不為我有,卻能為之。“性也者,吾所不克不及為也,但是可化也;情也者,非吾一切也,但是可為也。”[1]143~144荀子在性與情的關系問題上同樣存在著不成戰勝的牴觸。本性非我自能為也,故性不成變。借使倘使性不成為,何故化性起偽?情可為而性不成為,故性惡不變。縱然可使情為善,而其性卻為惡,豈不支離?由此看來,其善亦假矣。以假善使情,非正人所為,其行為謂之謾污,虛妄偽善,何謂仁乎、義乎、信乎?故荀子經驗主義實屬悖矣。荀子從經驗之說,謂性不克不及自為,必待化而為之,故為學之積習,惡之性方可為善,即由量而發生質變,“故積土而為山,積水而為海,旦暮積謂之歲。至高謂之天,至下謂之地,宇中六指謂之極;涂之人蒼生,積善而全盡謂之圣人。彼求之而后得,為之而后成,積之而后高,盡之而后圣。故圣人也者,人之所積也。人積耨耕而為農夫,積斷削而為工匠,積反貨而為商賈,積禮義而為正人”[1聚會場地]144。荀子認為,內在之積而使性化之。孟子斷言,心本若無善性,其積習斷不克不及為善,即無內在之心性,便不克不及自能為善,不成為正人,更不克不及為正人,外因必通過內因此起感化。由此可見,荀子的經驗主義在論證過程中并不是總能自洽的。經驗主義最主要的論證方式是歸納法,可是若無演繹,即便連最顯見的兩件事物也聯系不起來。因為,任何事物之間的聯系必須依附邏輯的抽象思維,而不僅僅局限于經驗的事實。
孟子與荀子之間的區別,本質上是“內在性”的“性善”與“內在性”的“禮義”之分,或許說是“感性”與“理性”、“心性”與“物性”的區分。孟子和荀子所處的時代,是促進其理論建構的最基礎緣由之一,當時社會次序混亂、霸道陵夷、禮壞樂崩,孟子從“內在性”進手,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般情況,在于人道會議室出租其“正心”離位,而過多地受外物引誘所導致的,故強調“求安心”,使偏離的“正心”從頭回到本來“地位”上,養其天性,且擴而充之,所建構的則是以“性本善”為焦點的思惟體系。荀子則從“內在性”上進手,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般情況,在于禮義的荒廢,而沒有看到“禮”出乎“敬”,而“敬”從心,從經驗上強調禮和次序的主要性,故主張“隆禮”,并極力建構以“禮義”為焦點的理論體系,一旦低廉甜頭復禮,全國便歸仁焉。由于荀子從“內在性”的經驗上來論證,運用內在的強力使人為善,故在論證方面過于偏狹,忽視了人道的內在性和自覺性。同時,一些人為了迴避“禮”“法”的懲戒,不得不矯飾粉墨,巧舌令色,助長了奸佞之徒的泛濫,所謂的“仁人志士”也會淪為世俗君子,霸道終不克不及揚。
當然,荀子較之孟子所處的時代,其好利、爭奪、殘賊、淫亂、犯分亂理之情況更為嚴重。故荀子才會從經驗出發,針對當時“禮儀不可、禮壞樂崩”的現實,試圖通過“隆禮”“勸學”等手腕,使人“行于禮、歸于治”,而不是專注于形而上學“心性”的抽象說教,也在道理之中,也有其公道之處。
三、禮義的效能及意義
荀子從經驗的內在理性表象上論證人道的另一面,是儒家孔子“仁學”和孟子“性本善”的主要補充,其“隆禮”的許多觀點,特別是“明群使分”等觀點,對現代治理科學具有主要啟迪。荀子強調“隆禮”,并將“禮”上升到本體的高度,“故人無禮則不生,事無禮則不成,國家無禮則不寧”[1]23。“禮”成為了安居樂業、齊家治國的基礎和條件,甚至日常生涯也必須依禮而行。荀子曰:“凡用血氣、志意、知慮,由禮則治通,不由禮則勃亂提僈;食飲、衣服、居處、動靜,由禮則和節,不由禮則觸陷生疾;容貌、態度、進退、趨行,由禮則雅,不由禮則夷固僻違,庸眾而野。”[1]23可見其“隆禮”之盛。荀子“隆禮”源于從孔子“為仁”的內在性上著眼,而缺少內在的反思與自覺。荀子雖然也講“修身養氣”,但是其所謂的道義、意志、內省等,皆在禮的框架內論及。
“禮”在荀子的思惟體系中處于焦點位置,而“禮”的獲得則通過“學”與“為”,故《荀子》首篇即為《勸學》。“禮者小樹屋,所以正身也;師者,所以正禮也。無禮何故正身?無師,吾安知禮之為是也?禮但是然,則是情安禮也;師云而云,則是知若師也。情安禮,知若師,則是圣人也。故非禮,是無法也;非師,是無師也。”[1]33~34在荀子看來,人道惡通過法師之禮而為善,并稱之偽(為)。“禮”是從外加給人的,故禮必須法師才幹獲得。“正人行不貴茍難,說不貴茍察,名不貴茍傳,唯其當之為貴。”[1]37作為仁人正人之行貴在于得當,而得當也就是“禮”。“但是正人不貴者,非禮義之中也。”[1]37所謂非“禮義之中”,也就是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凡事應均符合禮義。孟子唯義而行,而荀子則唯禮是尊,反應了孔學的要旨,只不過孟子強調仁學之最基礎,而荀子則重視為仁之踐行。荀子所謂實踐的所有的在于行“禮義”,治國平全國也就是行禮義罷了,禮義行謂之道,謂之治,是直接針對當時禮義不可、禮壞樂崩教學場地,具有鮮明的時代性。荀子雖然也講誠,但最終將禮義之行所有的歸于外,將治看作“術”,使人降落為“東西”的位置。“正人養心莫善于誠,致誠則無它事矣,惟仁之為守,惟義之為行。誠心守仁則形,形則神,神則能化矣;誠心行義則理,理則明,明則能變矣。”[1]46荀子并未由“誠”上升到內在的澄明,而是將“誠”看作內部施加的、必須經過的路徑,即謂“誠”是“行”與“化”,是“禮”得以附加的條件。總之,荀子以“禮義”為本,以外鑠為要。“推禮義之統,分長短之分,總全國之要,治海內之眾,若使一人。故操彌約,而事彌年夜。五寸之矩,盡全國之方也。故正人不下室堂,而海內之情舉積此者,則操術然也。”[1]49實際上,荀子是將“禮義”外鑠于人看作是“術”,而泯滅了人道之本來之善,講座場地沒有看到人之為人的自覺本質,依附“術數”來化人之惡,較之孟子“性本善”遜色不少。
至于踐行“禮義”,荀子特別重視“師”的感化。“禮者、所以正身也;師者、所以正禮也。無禮何故正身?無師吾安知禮之為是也?禮但是然,則是情安禮也;師云而云,則是知若師也。情安禮,知若師,則是圣人也。故非禮,是無法也;非師,是無師也。不是師法而好自用,譬之是猶以盲辨色,以聾辨聲也,舍亂妄無為也。故學也者,禮法也。夫師、以身為正儀而貴自安者也。”[1]33~34將師與正禮聯系起來,指出師的主要性在于“知禮之為是”。荀子看來,師的感化不是教人若何知性,而是教人若何為禮,與孟子的“盡心知性”還是有區別的。同時,荀子也指出了若何對待“師”的分歧態度所導致的判然不同的后果。“國將興,必貴師而重傅,貴師而重傅則法式存。國將衰,必賤師而輕傅,賤師而輕傅則人有快,人有快則法式壞。”[1]511~512“貴師”與“賤師”是一國興衰的主要保證。若喻于貴而用于賤,其迫害更年夜。荀子所謂貴師學于禮,使禮行于外,依然是從外加于內,帶有強制性。雖然荀子主張規范,可是卻主張由禮進進到法,而沒有進到內心的自覺層次,這便使得此種“規范”不成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功能。“夫生成蒸平易近,有所以取之。志意致修,德性致厚,智慮致明,是皇帝之所以取全國也。政令法,舉措時,聽斷公,上則能順皇帝之命,下則能保蒼生,是諸侯之所以取國家也。”[1]59也就是說,荀子實際上從“禮”的可塑性逐漸演變為“法”的剛性上,由自覺性而轉變為強制性。荀子雖然了解“禮義品德”乃常安之術,但是若不嚴格法制,實不克不及奉行,故稱其未必不危。事實上,假設人道本惡,瑜伽場地但憑“禮義”是無濟于事的。荀子的這種從人之材質上論性所得出的人道惡之結論,既膚淺又不克不及一以貫之。
四、用禮義匡其正
從現實經驗出發,充足發揚儒家仁愛思惟,因禮義而匡其正,是荀子思惟的又一特征。“夫荀卿生于衰世,意在濟時,故或論霸道,或論蠻會議室出租橫,或論強國,在時君所擇,同歸于治者也。若高言堯、舜,則道必瑜伽教室分歧,何故拯斯平易近于涂炭乎?故反經合義,曲成其道,若得行其志,治平之后,則亦堯、舜之道也。”[1]111荀子所言的確切中時弊,而承繼了孔學之“禮”,亦不掉為儒家之道,或說與孟子具有異曲同工之舉。但荀子之“仁”,總是以“禮”而論“仁”,其“禮”便總是離開了“自覺之心”,與傳統的“心性”之說有些距離。“禮”便只在情勢上做足做強,即所謂“隆禮”,忽視了“禮”舞蹈教室的最基礎。甚至以“術”代替于“禮”,以“法”規范于“禮”。如荀子所言,“全國之行術:以事君則必通,以為仁則必圣,立隆而勿貳也。然后恭順以先之,忠信以統之,慎謹以行之,端愨以守之,頓窮則從之疾力以申重之”[1]113。雖然也講仁義、恭順、忠信、端愨,但皆從“術”與家教從“禮”,而不是從“內”與從“心”。
身體力行,興法而強治,雖能強國,卻也富平易近,但是若興欲而違仁,處處以法匡正,心性貪變,若長治久安實為難事。荀子雖不及于孔子仁學強調內心的自覺,也不及孟子的性善之說專求安心,但是依然主張儒家的基礎瑜伽教室精力,如隆禮義,法后王,講誠信,行中道,其“禮義”所加于平易近較法制還是較為緩和的。秦廢儒而用法,以力強行,雖秦強,但民氣違仁,其強也速,其亡亦疾。荀子曰:“儒者法先王,隆禮義,謹乎臣子而致貴其上者也。人主用之,則埶在本朝而宜;不消,則退編蒼生而愨,必為順下矣。雖窮困凍喂,必不以正道為貪;無置錐之地而明于持社稷之年夜義。”[1]117荀子明確說明了倡導儒學的主要現實意義,明禮而守道,尊上而守義,誠實而取信,是治國安邦之要。荀子所講治國安邦,依附的依然是“禮義”,其“禮義”為“正”。此“正”非全為孔孟之“正心”“直心”之“正”,而是“止”,即“止于禮義”罷了。《詩序》曰:“變風發乎情,止乎禮義。發乎情,人之性也;止乎禮義,先王之澤也。”[1]133~134從某種意義上說,荀子的“禮義”有著深遠的源頭。由此看到,荀子總是能從現實出發,而對于先王之行遙遠而主張法后王,以更好地切中時弊,“略法先王而足亂世術”,而主張法后王[1]138。所謂“法者”,在于“師法”舞蹈教室“效法”,然后落實下來便在于行。荀子重乎行,而孟子重于求;求亦謂行,然孟子之求在于求諸己,求諸己在于求安心,故孟子著力向內求。荀子之于行,其行在于其所學也,其所學在于禮,無禮而能必為害,無禮而不克不及則必為亂,故荀子決心于禮。
荀子因禮義而匡其正,落到實踐上,必定采取隆禮之策。荀子認為,用國則“厚德音以先之,明禮義以道之,致忠信以愛之,賞賢使能以次之,爵服賞慶以申重之,時其事、輕其任以調齊之,潢然兼覆之,養長之,如保赤子”[1]224,286。傷國者則“年夜國之主也,不隆本行,不敬舊法,而好詐故,若是,則夫朝廷群臣亦從而成俗于不隆禮義而好傾覆也。朝廷群臣之俗若是,則夫眾庶蒼生亦從而成俗于不隆禮義而好貪利矣。君臣高低之俗莫不若是,則地雖廣,權必輕;人雖眾,兵必弱;刑罰雖繁,令不下通”[1]227。又曰:“請問為人君?曰:以禮分施,均遍而不偏。請問為人臣?曰:以禮侍君,忠順而不懈。請問為人父?曰:寬惠而有禮。請問為人子?曰:敬愛而致文。請問為人兄?曰:慈愛而見友。請問為人弟?曰:敬詘而不茍。請問為人夫?曰:致功而不流,致臨而有辨。請問為人妻?曰:夫有禮則柔從聽侍,夫無禮則恐懼而自竦也。”[1]232~233又曰:“至道年夜形,隆禮至法則國有常,尚賢使能則平易近知方,纂論公察則平易近不交流疑,賞克罰偷則平易近不怠,兼聽齊明則全國歸之。然后明分職,序事業,材技官能,莫不管理,則公平達而私門塞矣共享會議室,公義明而私事息矣。如是,則德厚者進而佞說者止,貪利者退而廉節者起。”[1]281均以禮為“年夜道”。其余各篇,也以“禮義”為統。荀子把“禮”看作是一切之本,故曰:“禮者、治辨之極也,強固之本也,威行之道也,功名之總也。王公由之,所以得全國也;不由,所以隕社稷也。”[1]281“人之命在天,國之命在禮。人君者隆禮尊賢而王,重法愛平易近而霸,多利多詐而危,權謀、傾覆、幽險而亡。”[1]291“故凡得勝者必與人也,凡得人者必與道也。道也共享會議室者何也?曰:禮義辭讓忠信是也。”[1]298荀子謂“道”以禮義統之,辭讓、忠信,還是一個“禮”字。至于人生,荀子也把禮義作為人生安樂之本。“故人莫貴乎生,莫樂乎安,所以養生安樂者莫年夜乎禮義。”[1]299“在天者莫明于教學日月,在地者莫明于水火,在物者莫明于珠玉,在人者莫明于禮義。故日月不高,則光亮不赫,水火不積,則暉潤不博;珠玉不睹乎外,則王公不以為寶;禮義不加于國家,則功名不白。故人之命在天,國之命在禮。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,重法愛平易近而霸,好利多詐而危,權謀、傾覆、幽險而亡矣。”[1]316~317在實踐上,荀個人空間子也共享空間是以禮交流為重,循禮而行。“故下安則貴上,下危則賤上。故上易知則下親上矣,上難知則下畏上矣。下親上則上安,下畏上則上危。”[1]322也就是說,下不知所從則不安,不安則難知,難知則不可,不可則無功。別的,不知所從則自危也,人人自危,上不顧下,下不貴上,高低交惡,亂必生矣。
荀子從感官經驗上來闡述禮之所生、禮之所養,而缺乏了“心性”,認為禮生于所養,不克不及所養,禮便不克不及存在,雖具有現實意義,但也存在必定的牴觸。人之欲看無窮,雖禮之舞蹈場地匡之,若禮不克不及滿足欲看,又何正之。孟子主張守禮,認為禮產生于道、德、仁、義,故非禮莫視,非禮莫聽,非禮莫動,雖餓逝世非禮而不食,雖窮困非禮而不富,為禮雖逝世而無怨,伯益、叔齊是也。若禮之所起在于物欲,在于分人,以養人之欲,給人以求,雖然有“唯物”的成分,但真正滿足其欲、其求,卻很難做到。荀子認為,文過其情謂之隆禮,便是禮之隆盛;而在孟子看來,文過其情,即是矯情,非禮之本意。兩者的區別更顯示出,一個是內在的經驗情勢,一個是內在的心性。在荀子看來,情過于文,是減降禮也。當然,后其解釋說,“若尊之尚玄酒,本于質素,情過于文,雖減殺,是亦禮也”[1]357。禮存在人之平生一世,必當尊之、守之,“禮者,謹于治存亡者也。生,人之始也;逝世,人之終也:終始俱善,人性畢矣。故正人敬始而慎終,終始如一,是正人之道,禮義之文也”[1]358~359,也即孔子所言“一以貫之”。但是,荀子之禮終究還是從內在情勢上著力,抓不住人道之基礎。
荀子還主張“性偽合”,“故曰:性者,本始材樸也;偽者,文理隆盛也。無性則偽之無所加,無偽則性不克不及自美。性偽合,然后成圣人之名小樹屋一,全國之功于是就也。故曰:六合合而萬物生,陰陽接而變化起,性偽合而全國治”[1]366。荀子謂性樸,即無善無惡,為之為善為惡。也就是說,性不克不及自美,這樣就把性看作是固定不變的了,由何來偽,禮也;禮何而生,圣人也。故荀子主張“為學”“師法”。性本質素樸,禮乃加之以文飾,故性偽合,然后成圣人之名。以禮節制進退,然后始終合宜。這又與孟子判然不同。孟子主張性本善,故能養其性,然后擴而充之。
總之,荀子的人道惡不克不及很好地歸本,無本便不克不及存焉。其“禮義”不從“內心”上往掌握,掉往了“內在性”,即單方面強調了“禮義”的情勢,而忽視了它的最基礎。這樣,就會使人們決心往尋求“禮義”,從而導致經驗上的單方面性,內在的“禮義”取代了“內在”的“仁愛”,就能夠會使“禮義”成為空泛的情勢。荀子盡管區分出天君、天官,有時也講“心”,但由于從整體上仍在“內在性”上論述,沒有深刻到“心性”之內往掌握“性”之最基礎,始終不清楚“心性”的本質,不明確人與禽獸區分的最基礎在于“人道善”,而不在于“人道惡”。盡心知性,修身養性,必須從“內在性”高低工夫,而不是在“內在性”的禮義情勢上找緣共享會議室由。所以,荀子本身存在著無法解決的牴觸問題,故其所建構的以“隆禮”為舞蹈場地焦點的理論體系便不克不及自圓其說。其給我們的啟示就是:治理的情勢無論多么地完美,終究是要為治理的內容服務,離開了治理的最基礎,再完美的治理情勢也不成能實現治理目標。
【參考文獻】
[1]〔清〕王先謙撰.荀子集解[M].北京:中華書局,2008.
[2]〔清〕焦循撰.孟子正義[M].北京:中華書局,2007.
責任編輯:柳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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